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評價機構承諾書
為建立公開、公正、公平和競爭有序的安全評價服務體系,倡導誠信服務,規范安全評價行為,提高安全評價水平和服務質量,我代表本公司做如下鄭重承諾: 一、依法取得安全評價資質證書,未取得資質證書或資質證書已過有效期,不從事法定安全評價活動。 二、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評價的現行規章、規定、技術規范、標準要求開展安全評價,不超越資質范圍,不掛靠資質偽造、轉讓或者租借資質開展安全評價,并對作出的評價、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三、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遵循客觀公正、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原則,遵守執業準則,恪守職業道德,依法獨立開展安全評價活動,客觀、如實地反映所評價的安全事項,并對作出的安全評價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四、開展安全評價業務活動時,依法與委托方簽訂安全評價技術服務合同,明確評價對象、評價范圍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安全評價機構與被評價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在從事安全評價活動中,不做下列行為:
1、泄露被評價對象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2、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的安全評價報告;3、轉包安全評價項目;4、從業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安全評價機構從業;5、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評價機構;6、從業人員不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活動。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加強安全評價活動全過程管理。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按要求及時提供檢查考核材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弄虛作假,不以任何理由拒絕、阻撓、拖延檢查考核。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評價過程控制體系,堅決清除不良現象,樹立良好美好形象,為安全生產做出自己應盡的責任。
承 諾 人(法定代表人):毛衛旭
機構名稱: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
時 間: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