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
1.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陸良眾成燃氣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氣充裝儲備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合同編號 | DAAPQJ2023-11 | ||||||||||||||||
合同簽訂時間 | 2022年6月30日 | 評價行業 | 危險化學品(城鎮燃氣儲存、經營) | ||||||||||||||||
企業名稱 | 陸良眾成燃氣有限公司 | 評價類別 | 現狀評價 | ||||||||||||||||
項目所屬區域 | 云南省曲靖市陸良縣芳華鎮獅子口村 | ||||||||||||||||||
2.評價人員 | |||||||||||||||||||
項目負責人 | 李曉達 | 評價組長 | 李曉達 | ||||||||||||||||
評價組成員 | 袁志琴、沈家啟、陳恭文、毛衛旭、陸朝春、馮志剛 | ||||||||||||||||||
報告編制人員 | 李曉達、馮志剛 | ||||||||||||||||||
技術專家 | 饒旭軍 | ||||||||||||||||||
3.現場勘查情況 | |||||||||||||||||||
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2022.12.8 |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2022.12.8 | ||||||||||||||||
現場勘查人 | 李曉達、馮志剛、沈家啟 | 業主陪同人 | 吳年章 | ||||||||||||||||
現場勘查情況 | 項目成立后,評價組于2022.12.8現場進行了勘查,對液化石油氣充裝儲備站周邊環境情況及LPG儲存設施、經營設施等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現場勘查。 | ||||||||||||||||||
4.報告審核情況 | |||||||||||||||||||
內審 | 審核意見 | 報告內容符合要求 | 是否通過 | ? | |||||||||||||||
過程控制審核 | 審核意見 |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過 | ? | |||||||||||||||
技術負責人審核 | 審核意見 | 報告內容客觀、辨識充分、評價準確。 | 是否通過 | ? | |||||||||||||||
5.評價報告 | |||||||||||||||||||
一般隱患 | 8條 | 重大隱患 | 0條 | ||||||||||||||||
隱患明細 | |||||||||||||||||||
隱患名稱 | 隱患等級 | 發現時間 | 責任人 | 操作 | |||||||||||||||
(1)消防水池處安全警示標志設置不全面,缺少”水深危險、禁止危險”等標識; | 一般 | 2022.12.8 | 吳年章 | 完成整改 | |||||||||||||||
(2)配電室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標牌; | 一般 | 2022.12.8 | 吳年章 | 完成整改 | |||||||||||||||
(3)消防泵房上下樓梯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標牌; | 一般 | 2022.12.8 | 吳年章 | 完成整改 | |||||||||||||||
(4)裝卸臺區域未布置滅火器; | 一般 | 2022.12.8 | 吳年章 | 完成整改 | |||||||||||||||
(5)生產區入口處未設置入站安全須知牌; | 一般 | 2022.12.8 | 吳年章 | 完成整改 | |||||||||||||||
(6)鋼瓶占用消防通道,未及時清理; | 一般 | 2022.12.8 | 吳年章 | 完成整改 | |||||||||||||||
(7)儲罐圍堰周邊雜草未及時清除; | 一般 | 2022.12.8 | 吳年章 | 完成整改 | |||||||||||||||
(8)柴油發電機排煙管上未設置防燙、防噪聲標識; | 一般 | 2022.12.8 | 吳年章 | 完成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議 | |||||||||||||||||||
整改措施建議 | (1)消防水池處應增加設置”水深危險、禁止危險”等安全警示標識標牌; (2)配電室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標牌,如“設備運行、當心觸電”; (3)消防泵房上下樓梯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標牌,如“上下樓梯、當心滑落”; (4)氣瓶裝卸臺區域應配備滅火器; (5)生產區入口處應設置進站安全須知牌; (6)站區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占用消防通道,臨時存放空瓶應及時清除,規范管理; (7)儲罐圍堰周邊雜草應及時清除,定期清理,生產區禁煙、禁火; (8)柴油發電機排煙管上應設置防燙、防噪聲標識標牌; | ||||||||||||||||||
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要求,對陸良眾成燃氣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氣充裝儲備站的站址、總平面布置、安全設施設備、經營場所的安全狀態、安全管理等進行了安全評價,現匯總如下: 1)陸良眾成燃氣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氣充裝儲備站站址選擇合理,符合城鎮燃氣規劃和國家相關的法律、規范的規定和要求;儲備站站內設備設施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2015)的相關規定。 2)陸良眾成燃氣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氣充裝儲備站總平面布置、消防及供排水和電氣裝置、工藝及設施符合《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2015)的相關規定。儲配站壓力容器、管道、防雷設施、壓力表、安全閥、臺秤等均定期進行檢測、校驗。 3)儲備站成立了安全領導小組,配備了安全員,相關人員均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后上崗。 4)儲備站為從業人員購買了工傷保險。 5)儲備站建立了安全責任制、完善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6)儲備站已編制了應急救援預案,同時進行了預案演練。 7)儲備站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以來,業務經營有序,生產裝置運行正常,截止到評價基準日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綜上所述,評價結論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評價通則》、《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評價細則》《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建城〔2014〕167號)(2019年修訂)、《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20)、《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2015)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從安全的角度陸良眾成燃氣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氣充裝儲備站符合現行的燃氣經營的要求,具備燃氣經營的安全條件,評價項目的安全現狀可以接受。 由于安全現狀評價的性質是反映評價基準日這一時間點的安全現狀,給出評價結論時,本評價機構已停止對評價對象信息采集,本評價結論僅對被評價儲備站提供的資料,評價時的安全現狀以及本評價機構的評價情況負責。本次評價的內容是陸良眾成燃氣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氣充裝儲備站儲存經營液化石油氣,如儲存設施或經營條件、經營范圍、經營地址、周邊環境等發生變化,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重新進行安全評價。 |